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云南成人高考考试时间

时间:2015-03-08 14:12:06   来源:云南招生   作者:武汉理工大学昆明教学点   阅读: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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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2017年云南省成人高考、函授站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云南省昆明函授站是经武汉理工大学申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在云南省招生的成人高考(函授)站,负责武汉理工大学在云南省的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及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录取的学生全部在云南省上课教学,不需要去湖北省上课学习,学生在云南省就读毕业颁发武汉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现将在云南省招生的专业公布如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名列第49位;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2014-2015年度世界大学前400名排行榜,位居351-400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6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40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260人,其中专任教师300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767人,副教授1342人;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普通本科生37300余人,博士、硕士生16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

成人高考(函授)招生专业:
专科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冶金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

专升本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成人高考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业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免试入学。
  6、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7、专升本招收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三沟通”班毕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省内院校的专升本专业,报省外院校后果自负。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凡毕业后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生除外);
  3、没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不得报考专升本。
    4、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成人高考免试入学: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 《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成人高考加分录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199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4、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5、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招生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0871-65358400、0871-65348400、13308710874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陈老师
在线报名咨询QQ:1336162268、13563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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